2013年枣庄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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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中区人民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5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现将2013年枣庄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四)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6月24日9:00-6月27日17:00。
查询时间:2013年6月25日9:00-6月28日17:00。
报名网址:www.lnsjrc.com(鲁南世纪人才网)。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单位初审
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的)报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到枣庄市市中区人才市场(华山北路139号,三中西校东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需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毕业证明;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经审核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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