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浙江省平阳县县级医院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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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体检通知届时在平阳人才网公布。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标准执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递补
(一)公示。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二)聘用。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拟聘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人员。招聘员额仍未满,各单位另行组织招聘。
根据省府办公厅《关于浙江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2004〕117号)文件,被聘用考生一律实行聘用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被聘用考生应服从招聘单位的岗位安排,服务期必须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流动。
七、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面试招聘、考录招聘等有关事项均在平阳县人才网、平阳县卫生局网发布,不另行通知。
八、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民医院0577-63730113
县第二人民医院0577-63853377
县中医院0577-63626360
查询网址:平阳县人才网(http://www.pyxrc.com)
平阳县卫生局网http://www.pywsj.net
附件:
1.2013年平阳县三家县级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2013平阳县三家县级医院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平阳县人民医院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平阳县中医院
2013年6月9日


http://www.zjpy.gov.cn/jyxx/201306/13/517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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