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原则,根据《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考录、选调工作人员办法》(平政发〔2008〕162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平阳县人民医院、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平阳县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6名,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及“120”急救岗位的人员年龄放宽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英语等级等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已在平阳县卫生全民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②已与我县卫生全民事业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人员。③法律规定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3年平阳县三家县级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3年6月24日—25日上午8:00—11:00
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平阳县人民医院人事政工科(平阳县昆阳镇雅河路112号),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人事政工科(平阳县水头镇东川中路183号),平阳县中医院人事政工科(平阳县鳌江镇兴鳌中路107)。
(三)报名要求
1.2012年1月以前毕业的,需提供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所注册的专业范围报考相应岗位(未注册的,不提供医师执业证书)。
2.本次招聘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3.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
4.报考人员只能按要求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四、招聘形式
招聘形式分面试招聘和考录招聘,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笔试、面试。
(一)面试招聘
1.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从业基本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工作环境适应能力和专业理解能力。
2.各岗位根据面试招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成绩相同者,另行组织加试),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3.面试招聘员额未满,纳入考录招聘的招聘数。
(二)考录招聘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内容为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参加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网上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考录招聘对象。
3.考录招聘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计入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五、体检、考核
入围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参照《浙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