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卫生厅厅直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将山西省卫生厅厅直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6月1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2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取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由山西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设置“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岗位及要求
经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本次公开招聘共有23个厅直事业单位,设置招聘岗位1058个(详见附件1)。其中,山西中医学院自行组织全部考试招聘(以下简称“自主招聘”),设置招聘岗位50个,其他22个单位由山西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笔试招聘,设置招聘岗位1008个。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并在招聘单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山西省卫生厅厅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生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报考博士岗位和副高岗位的考生请在其它岗位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2013年7月5日
2.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6月24日—2013年7月6日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考生网上报名后,考生携带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和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人事处(科)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3。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审核通过的医疗卫生技术类考生,请于7月15日至7月19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非医疗类考生准考证的领取时间、方式由招聘单位通知并在山西省卫生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sxwsks.com/)上公布。
(四)山西中医学院采取自主招聘的方式进行招聘。招聘方案、岗位信息、报名方式、领取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及相关要求在该单位的网站(http://www.sxtcm.com/)上进行公布。
四、岗位核减
报考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与招聘计划人员的比例,原则上硕士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不低于1:2;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和护理岗位不低于1:3,对最终确定的资格审查人数不达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原则上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并在笔试之前公告。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进行招聘考试,但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山西省卫生厅统一组织。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笔试采取人机对话形式一次完成,非医疗类岗位笔试采取笔答方式进行。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笔试拟定于7月20日至7月21日进行;非医疗类岗位笔试拟定于7月27日至7月28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两部分,笔试成绩按两部分考试成绩合并计算,占综合成绩的60%。非医疗类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两部分,各占综合成绩的30%。
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应聘人员免笔试(仅限报考副高岗位或博士岗位),其他报考人员均应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按照笔试成绩以岗位从高到低排序,硕士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按1:2比例、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按1:3比例、护理岗位及专科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医疗卫生技术类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和实践技能操作两部分,各占综合成绩的20%;非医疗类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和实践技能操作两部分,占综合成绩的40%;护理岗位面试只进行实践技能操作,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内容及形式可以根据单位招聘岗位需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