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同意,宁波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宁波市康复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宁波市康复医院)是宁波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的部分补助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医疗服务、康复服务、辅助器具配置服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专业、人数、范围及资格条件
序号招聘岗位人数岗位
职责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招聘
范围其他任职条件
1副院长1分管医疗康复业务、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医学学科门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面向
全国1、具有卫生医药系列正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2、年龄50周岁及以下;
3、有医院管理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2文秘1负责各类文字材料起草,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文秘教育、新闻学、汉语言文学专业;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宁波大市户籍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2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从事文秘工作经历。
3主管药师1负责药品质量监控及药品管理药学专业
本科学历宁波大市户籍1、拥有药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有在医院从事药房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备注: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外学历的报名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