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景德镇市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素质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工作基本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编制员额内进人,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原则;坚持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选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现实表现经领导小组审查不适合聘用的人员,以及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2013年8月前未毕业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岗位条件
详见《景德镇市2013年中医医院选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其中,年龄计算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为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于2013年6月26日至6月30日9:0O-17:00,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509室(沿河西路59号)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招聘岗位有其它条件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在网上下载《2013年景德镇市中医医院选聘报名表》,并填写打印一式二份,也可委托亲朋代为报名,亦可通过电子邮箱jdzsyk@163.com报名,将个人资料和报名表发送到该邮箱即可。
由市中医医院先进行资格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卫生局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试用期内)。各岗位的选聘比例只需达到1∶1即可。如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相同则通过考核方式确定入闱人员,如报名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数则通过专业笔试方式确定入闱人员。考试时间依照报名情况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选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情况进行考核。体检和考核时间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