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规定及我县卫生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其中:面向服务蒲江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共2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才兼备。
2.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岗位对象:符合《蒲江县2013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应聘资格条件要求。其中,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在编在岗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报考面向服务蒲江的支医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截止2013年8月31日前志愿服务期满且经县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现已由蒲江县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13年6月13日至6月20日23:59。
2.资格审查:2013年6月14日至6月21日23:59。
3.网上缴费:2013年6月15日至6月23日23:59。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注册。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蒲江县2013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等信息。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报考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初审。本次考试由蒲江县卫生局负责进行网上初审。应聘人员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应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查。
4.确认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缴费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后,于2013年7月9日至12日23:59前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6.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考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13年7月13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A类岗位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B类岗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3.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个别岗位,经蒲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3年6月25日前通过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于2013年7月12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100分,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
5.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0日)、考核合格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按照成组发〔2013〕3号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成人社发〔2012〕184号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
(2)申报方式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3年6月27日前的工作日内交到蒲江县卫生局人教科(蒲江县汇源街62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报考面向服务蒲江的支医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