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北省京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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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规定,县人民医院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及时补充后备人才,保障人才梯队健康发展,根据2013年度事业单位岗位空额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见《京山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享有公民政治权利;(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具有适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条件,具体要求详见《京山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中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日;(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劳动教养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3、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的在校学生;4、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5、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处分的;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受理应聘的。
三、报名考试及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2013年6月23日。
2、笔试时间:2013年6月28日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提供二代身份证、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相同电子照片1张(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下载并填写《京山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及《诚信承诺》并签字,考生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根据有关规定,考生报考须缴纳考务费100元。
5、报名地点:县培训考试中心(原县人事局办公楼二楼)。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卫生局与县人民医院共同负责。《京山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由县人民医院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随时发现随时查处,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7、开考比例:报考者只能依据其所学专业或相应执业资格报考相应岗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每个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按1:2比例开考,达不到1:2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被调减、取消后,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依自愿原则调剂至相关专业的其他岗位。
四、考试考试由县卫生局和县人民医院委托县培训考试中心组织完成,县人社局全程监督、指导。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1、笔试内容为:报考本专业国家执业资格要求的相关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按照临床、医技、检验、药剂、护理、财务管理、设备管理划分系列。
2、笔试前一周领取准考证,以中国医疗人才网、荆门人事考试网、今日京山网、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京山县人民医院网通知时间为准。
3、根据鄂政发〔2011〕84号文规定,“三支一扶”等符合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笔试成绩加5分,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用)。报名时提供《高校毕业生政策加分申请表》,逾期提供或没有提供视为放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特殊情况,可按1:2的比例确定报考人员进入面试(护理人员面试含操作考试)。若笔试成绩排序进入面试末位并列,则并列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面试事项包括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中国医疗人才网、荆门人事考试网、今日京山网、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京山县人民医院网进行公告。
2、符合下列条件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以面试成绩直接参加总成绩排序: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第一批本科生(不含自费、委培生),1973年6月1号以后出生,身体健康;(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医学院校二本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和二甲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经验,中级以上职称,1968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的临床系列人员。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护理本科学历,具有护士资格证书,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的护理人员。
3、面试资格复审。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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