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急救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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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3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执行。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进编手续,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后二年内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市卫生局:80831677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3671213
淮安市急救中心:83933965
本简章由淮安市急救中心负责解释。
淮安市急救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doc
淮安市急救中心
2013年6月7日


http://rsj.huaian.gov.cn/web/harsj/zhxxcx/2013/06/07/28119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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