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省株洲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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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及业务技能考核人选。
业务技能考核主要考核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技能操作能力。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品德、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团队精神等。
对经上级批准,不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聘。
4、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l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名单。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参照湖南省现行公务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局组织,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6、县人事编制领导小组审定
经市人社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县人事编制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聘。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聘。应聘者一经录聘,签订聘用合同,服从县卫生局在同类医疗卫生单位内统一调配,必须在县卫生事业单位至少服务五年。
四、工作纪律与要求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2、工作人员以及出卷、阅卷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违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0731-28681083
县纪委(监察局):0731-27619161
县人社局:0731-27560862

2013年株洲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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