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血液中心为公益性公共卫生机构,经费由省财政核拨。负责福州地区采供血工作和临床用血的业务指导,承担全省血站的质量控制与评价、业务培训、技术指导以及科研任务。因工作需要,经福建省公务员局、卫生厅同意,我中心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岗位名称专业学历学位招聘人数其他要求备注
01血液检测医学检验、临床检验诊断学、医学实验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2①英语等级要求:本科生报考者需取得四级及以上证书或四级及以上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研究生报考者,应取得六级证书或六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②本科阶段须为全日制四年及以上学制。
02血液制备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技术大专及以上3 该岗位主要从事血液过滤、离心、分离、制备等
03血液质量管理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1①英语等级要求:应取得六级证书或六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②本科阶段须为全日制四年及以上学制。
04输血医师临床医学、内科学、临床医学硕士本科及以上5持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05献血服务护理、护理学大专及以上14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进入单位后将聘于初级技术岗位
06人事管理法学、人力资源管理、法律、法律硕士、公共事业(务)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本科及以上1①具有初级及以上经济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职称;②具有两年及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经历;③中共党员。从事党务、人事档案管理、干部考核等工作
二、应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献身无偿献血事业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公务员录用标准及《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对采供血人员的健康要求;
4.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5.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日。
6.第“06”岗位应提交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7.符合应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三、待遇
1.享受事业单位入编人员待遇。
2.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四、回避原则
根据有关规定,凡与本中心现有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予招聘。
五、招聘程序
1.公开招聘信息
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在以下网站向社会公布。
福建人事人才网(网址:www.fjrs.gov.cn)
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网址:www.fjbys.gov.cn)
福建卫生信息网(网址:www.fjph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