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内容及分值:
①医疗卫生岗位:医学基础知识60分(解剖、生理、诊断学知识);专业知识40分(所报岗位(专业)的专业知识)。
②信息系统与管理岗位:医学基础知识40分(解剖、生理、诊断学知识);专业知识60分(卫生管理学、医院信息系统管理、计算机应用等)。
③财务会计岗位:内容为会计学基础50分,会计实务50分。
④物理岗位:高等院校本科(层次)物理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100分。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报考同一专业(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各专业(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和公布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同为面试人选,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的内容、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的方法和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县人社局网站和卫生局网站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按皖人社秘〔2011〕26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即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对学历相同的应届毕业生出现同分情况的,以笔试中《专业知识》得分高者优先。
(五)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体检工作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在收到复检通知7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卫生局网站上公示一周。
2、选岗
报考同一专业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应聘单位。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签约聘用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即予办理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4、聘用人员执行服务期制度,五年内不得流动到县外。
五、有关事宜
此次公开招聘政策及考试考务、考察、体检等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卫生局网站查询、查阅。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县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实施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 枞阳县卫生局 0556-2857020
监督举报电话:枞阳县监察局 0556-2811951
政策咨询电话:枞阳县人社局 0556-2810930
附件:1、 2013年枞阳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2、2013年枞阳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