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体检
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
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考生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考核并参加体检。
(八)公示
体检及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之日起30日内,如有考生放弃,出现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登陆玉溪人才网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本次招聘由通海县人社局、通海县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并由通海县纪委监察局、通海县国家保密局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77-3029107。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通海县2013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报名咨询电话
通海县卫生局办公室:0877-3011153;
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0877-3029122。
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海县卫生局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http://www.tonghai.gov.cn/pubnews/doc/read/gggs/564863185.391683419/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