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直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现就市直卫生系统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普通高校本科以上 (护理职位普通高校专科以上) 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高级专业人才的不超过45周岁(196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护理岗位要求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尚未注册的需在有效期内),同时要求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格等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 6月13日 8:30-6月15日17:00
考生查询审核结果时间:2013年 6月13日10:30-6月16日17:00
报名网址: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
(1)个人报名
应 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 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市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3年6月13日10:30-6月16日12: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3年6月13日10:30- 6月16日17: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日照市市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供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3年6月24日8:30 -6月28日17: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招聘笔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日照市市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有执业(从业)资格要求的还需提供资格证书,护理岗位报名人员还应提供户籍证明。另外,考生需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及证明的复印件。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形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体现优先招聘高层次人才的要求。
(一)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