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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2013年度招聘简章

来源:  作者:admin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联系电话:0771-5307895
联系人:彭高伟、陈丽平、黄梅菊
地址:广西南宁市柳沙路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人事科
邮编:530021。
(二)资格审查。按照公开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单位外人员通过电话、网络等及时通知本人)。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经审查同意的报考者,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报名费10元,考试费50元,交费地点在我院财务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分值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公共科目的基础理论,包括公共管理知识、法律知识、公民道德建设、计算机知识、时事政治等内容;
3、笔试由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统一组织实施。按岗位1:3以上比例参加笔试,若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需以实际报考人数报主管部门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将在笔试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考生个人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并在主管部门网站、单位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4、符合专业技术七级(副高职称)以上岗位人员或博士学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审核并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按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免笔试、面试环节。报考6号岗位的副高或博士学位人员,全部进入考核。报考除6号以外岗位的副高或博士学位人员,不占用其余参加考试人员的考核比例。
5、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人员报考除6号岗位外的其他岗位时,都需参加笔试和面试。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4、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于24小时内在主管部门网站、单位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六)总成绩计算
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计算为总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考核。按总成绩1:1.5比例进行考核(6号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考核),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将在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八)体检。对考核合格人员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个人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考核和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九)公示。我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卫生信息网及我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公开招聘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公示期7个工作日。
(十)办理入编手续。对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编手续。
五、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笔试、面试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中毒大楼11楼会议室(南宁市柳沙路2号)。
(三)注意事项:应试者必须遵守考场纪律。开考后,考生不得交头接耳、接听手机及使用其它一切通讯工具;不得翻阅任何资料书籍。如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将当场取消考试资格,所做试卷0分计算。请考生按时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取消考试资格。开考30分钟后方能交卷。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试免费。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