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医院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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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医院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妇产科医生1名,检验科医生1名,放射科医生1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二、选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2.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中的选聘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医院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年度考核等次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5月30日。现场报名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咨询电话:0755-27400061-8212;联系人:陈先生)。
(二)报名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华夏路光明医院行政楼2楼219室(邮编:518107);电子邮箱地址:cdx681@163.com。
(三)报名材料:符合本公告选聘条件的,由本人到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报名者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医院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
2.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件;
4.专业技术格证书、所在单位聘书及聘用合同(非经国家统一考试的广东省外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事后须通过深圳市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认定程序可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查询);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该表在资格报名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其他相关资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及业绩成果资料、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报告等。
以上2-4项及第6项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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