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入围人员根据合成总成绩优先选岗,确定招聘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岗位招聘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可降低比例1:2开考;若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六、考试
考试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其中《医学基础知识》包括:诊断学、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病理学和生理学等;《专业知识》命题参考本专业普通高等院校本学历层次现行教材相关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等。卷面分数均为100分,其中《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按4:6合成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合计成绩须达到11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时携带相关证件(证明)等,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申请加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于笔试成绩公布时一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每科笔试成绩增加2分(笔试成绩合成前),逾期不再补办。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按《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4:6合成笔试成绩,并以笔试合成成绩高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计划数在10名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计划数在10名以上(含10名)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为确保面试人员素质,确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参照原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办法》(人发〔2001〕65号)、《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试行)》(皖人发〔1999〕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及语言沟通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2、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在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笔试合成成绩高低确定排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因故出现人员空缺的,在同一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3、成绩合成。考生经过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环节后,按笔试合成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6:4的比例计算合成总成绩,并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依据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如同一岗位合成总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以笔试合成成绩分数排序;若笔试合成成绩分数也相同的,则以笔试专业知识分数排序;若再出现专业知识成绩相同的,则以最后一题“主观题”得分确定排序。
七、体检与考核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对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
考核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方案另行制定,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八、聘用与管理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岗位人选,并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按时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九、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有关招聘信息,登陆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六安人才网、金寨政府网、金寨先锋网、金寨人社网查询查阅。
咨询电话:0564—7356158、7356153
监督电话:0564—7356300
附件:
1、《2013年金寨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2、《2013年金寨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3、《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