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贯彻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六人社〔2011〕9号),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并报经市人社局审核,2013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金寨县2013年计划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60名,详见《2013年金寨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学历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年龄条件”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3年6月10日至13日
(二)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一楼
(三)报名者需携带的材料:
1、属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及复印件。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及复印件。其中属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已经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人员均需填写《2013年金寨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缴纳考试费用,考试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费45元/门课,面试费80元),同时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以及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
五、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监察局和卫生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用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6月18日至19日到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二代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