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护理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满足医疗卫生服务需要,兴化市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3年兴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护理人员计划表》。用人形式为劳务派遣性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㈠招聘对象
1、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护理类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2、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
㈡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8日至1995年4月9日期间出生);
3、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及其他条件;
4、本市卫生系统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5、身体条件符合护理工作需要。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本次招聘工作。招聘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六个步骤进行。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市卫生局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4月8日—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兴化市英武路79-3号)。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须同时提供代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2013年应届生: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生证等。其中,外省院校的中专毕业生需另提供招生名册。
2、往届生: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其中,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外省院校中专毕业生需另提供招生名册。
3、其他人员: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等。
上述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所有报名人员需缴纳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
报名时,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职位,填写《兴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护理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不得兼报其他职位,多报者一律取消笔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对《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外科护理。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考试成绩相同的,另行加试),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
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人社局与市卫生局发放聘用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通知书,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被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时间以《聘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对连续两次考试未能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聘用人员将终止或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各个步骤,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参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进入下一轮的资格。在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步骤出现缺额的职位,不再递补。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235294(卫生局)83228870(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3—83326555(监察局)
网址:兴化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xhhrss.gov.cn/
兴化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xhws.gov.cn/
附件: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化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