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机动车检测业务发展的需要,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经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贡市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技术检测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工作人员(其中:检验人员12名、文职人员2名),现将招聘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户籍在自贡市范围内符合招考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守法遵纪,品行端正;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常识及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五)检验人员持有C1型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六)其它条件
1.学历:检验人员高中及以上学历,文职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报考年龄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报考年龄计算时限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持有A1和A2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视力:无色盲、两眼矫正视力不低于标准视力表0.8;
4.体形端正,口齿清楚,听力正常,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三、信息发布
在自贡市人才网、自贡市公安交警网(http://www.zg122.gov.cn)等发布招聘信息。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自贡市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技术检测站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初审、检验人员统一简易机械常识和驾驶技能考试、文职人员统一电脑应用和公文写作、统一体检、政审、公示,并由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工、纪检督察部门参与指导和监督、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2年9月5日至9月17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在自贡市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技术检测站办公室(马吃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院内)报名。
(二)报名手续
报考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机动车驾驶证、个人简历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考者如系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依法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程序
报考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并如实填写《自贡市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员安全技术检测站报名表》1份,报名并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检验人员考试时还应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由自贡市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技术检测站会同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工科组织,相关过程请有关部门参与、指导和监督。
(一)考试时间:笔试时间2012年9月19日上午9:00—10:00。检验人员驾驶技能考试笔试后进行。
(二)考试内容:
1、检验人员:机动车机械基本常识和文明行车安全常识、驾驶技能考试;
2、文职人员:电脑应用、公文写作。
(三)面试时间:2012年9月21日
(四)考试、面试地点: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五)成绩公布:2012年9月24日在自贡市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技术检测站公布。
六、体检及政审
考试后依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体检由自贡市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技术检测站统一组织,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员,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后由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工、纪检部门组织政审。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的意见;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关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的依据。政审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并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选。
七、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本人与自贡市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技术检测站拟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试用期3个月,含上岗前培训考核,试用期月工资1000元)。用工形式为临时用工,不占单位编制,按合同进行管理;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月保底工资1000元,另加绩效考核奖金、误餐补贴等,并按规定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不提供住宿。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与监督(监督举报电话:纪检督察科4702613)
十、本方案由自贡市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技术检测站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自贡市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技术检测站4702625
二○一二年九月三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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