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娄星区2012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
公 告
为加强娄星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德才兼备的原则;
3、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与资格要求(详情见附件)
(一)娄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影像技术岗位:1名;
2、检验岗位:2名;
3、疾病预防控制岗位:1名。
(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1、临床医疗岗位:9名;
2、护理岗位:9名;
3、检验岗位:2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和专业等条件(详情见附件);
6、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按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娄星区卫生局人教股。
2、报名程序:报名人员现场填写《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区卫生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区人社局复审。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3张2寸近期免冠半身彩照报名,在职人员还要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得委托他人代报,报名时实行数码摄像,报名时要留下本人联系电话。
4、领取准考证时间: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过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收费标准:以物价批复为准。
(二)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笔试。笔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
1、笔试内容:影像技术岗位以影像技术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为主,检验岗位以检验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为主,疾病预防控制岗位以预防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为主,临床医疗岗位以助理执业医师考试内容为主,护理岗位以执业护士考试内容为主。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为准。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方式:笔试成绩将在《娄底人事信息网》、《娄星在线》等媒体公布,只公布准考证号和成绩。
(三)业务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业务考核人选。业务考核时比例达不到1︰2的岗位,在确定体检人选时,参加该岗位业务考核的考生其考核成绩不得低于50分。业务考核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考生的专业技能进行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当场公布业务考核成绩,业务考核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业务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业务考核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业务考核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总分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体检费用由受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被考察者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察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计划生育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处罚记录证明。如有考察不合格者出现空缺的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再递补为考察对象。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因公示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依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计划编制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期之内。其中聘任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人员必须与娄星区卫生局签订聘用合同,书面承诺服从安排,同时在乡镇卫生院必须工作5年以上。
娄星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