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南沙区(开发区)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及《南沙区(开发区)机关雇员管理工作指引》,经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广东省渔政总队南沙大队中国海监9009船机关雇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广东省渔政总队南沙大队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
详见《广东省渔政总队南沙大队公开招聘雇员岗位表》
三、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愿意为社会公众服务,遵守党政机关工作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敬业爱岗,并符合“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要求的中国公民。
四、报名
应聘者请下载并填写《广州市南沙区机关雇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后,于2012年8月7日10:30时到南沙渔政大队(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十九涌东围南堤2号)进行现场报名并进行初步交谈。
每人限应聘一个岗位。报名者要对照岗位条件报名,个人条件与岗位条件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
考生人数达到岗位需求准予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筛选
在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筛选出学习(工作)经验、素质与拟聘岗位最相适应的人员参加面试。筛选工作在报名工作结束后进行,进入面试人员将会有电话通知。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岗位业务能力,面试时需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拟聘对象。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
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现实表现、计生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安排体检。
(四)体检
安排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的予以公示;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可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南沙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广州市南沙区(开发区)机关雇员工资福利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七)备注
至广东省渔政总队南沙大队公交线路:
(1)在越秀南汽车客运站乘坐南沙旅游公交专线到百万葵园站,转南沙11路或25路公交车到十九涌站,往前走1.5公里。(全程约2小时)
(2)坐地铁四号线到蕉门站,转南沙2路公交车到新垦或百万葵园站,再转南沙11路或25路公交车到十九涌站,往前走1.5公里。(南沙2路全程约1小时,南沙11或25路约15分钟)
(3)坐地铁三号线到番禺广场站(C出口至区政府东门站),转番142路公交车到新垦总站,再转南沙11路或25路公交车到十九涌站,往前走1.5公里。(坐番142路自区政府东门至新垦约75分钟,南沙11或25路约15分钟)
(4)在海珠客运站乘坐南沙专线到珠江街站,转南沙25路公交车到十九涌站,往前走1.5公里。(全程约2.5小时)
咨询电话:84955530、84955343。
本公告由南沙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和南沙区农林局负责解释。
南沙区农林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
附件:
附件1:广东省渔政总队南沙大队公开招聘雇员职位表.xls 附件2:广州市南沙区机关雇员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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