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宁陕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作者:admin  (查看评论)

  5、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及相关单位按公布的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对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和提供的各种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专业按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版)(安公局函〔2012〕8号印发)》审查。审查时,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 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为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不正之风,本次事业单位招考成立监督领导小组,并公布监督电话,在报名、笔试、面试、初录、及录用等环节全程监督,并及时向社会公示,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三)准考证的领取
  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报考人员本人签名后领取《准考证》。
  (四)开考比例
  为了体现公平竞争,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1:5,其中,大学生村官及特殊岗位达不到1:5比例的须经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可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退还报名费。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生的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参考教材为﹙2012中公版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用教材)】,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时10分钟。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仪表举止及岗位适应能力等。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面试结束后,由高到低按岗位1:1确定体检人员。出现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面试试题,按加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执行。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义,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由体检组 织单位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考生放弃体检。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纪律观念以及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有效,有无其它不良表现情况等。
  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八、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在县政府网站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示反映出的问题且查实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 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聘用通知,并给予办理人事、工资关系等相关手续。
  新招聘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职工的同等待遇,用人单位须及时 同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考生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考生个人负责。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用者在招聘岗位的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
  附件:宁陕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宁陕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8月2日
宁陕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考试辅导
Google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