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工作发展的需要,集美区委政法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用工34名。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无违反计划生育;
3、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2年8月1日至2012年8月17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方法:考生凭报名表和其它相关材料向具体用工单位报名,并由具体用工单位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经区人才交流中心复核后核发准考证。
(三)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
报名表可在附件3下载。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要求电脑填写打印),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并提供《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证明岗位要求资历的相关材料。退伍军人应提供退伍证。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岗位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视情况保留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试
(一)笔试:
1、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待通知)。
笔试内容为《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公共课程读本》(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办公室组织编写2011年版);
2、加分规定:
①退伍军人参加招聘考试的,笔试卷面分加5分;
②公安院校或其他院校的公安、体育专业人员参加招聘考试的,笔试卷面分加5分。
以上两项加分不可累计,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加分。具备以上加分条件的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二)体能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最多按招录名额与测试人员1:5的比例确定参加人员;若不足1:5,按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主要是测查报考者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应急处突工作的需要。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结果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2011]48号文,参见附件4)评定出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次进行,均应合格,事后对报考人员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
(三)面试: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证件参加面试。
面试从笔试成绩(应聘人员须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且以笔试成绩的高低决定是否进入面试)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比例为1:1的面试合格线为75分。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按1:1折算综合总分。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面试成绩还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根据安排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费用个人自理。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局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若体检或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者拟聘用人选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依次递补(考生综合成绩一年内有效)。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集美网站(http//www.jimei.gov.cn)进行7天公示。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实行劳务派遣,由应聘者与集美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集府办[2011]108号)和《关于印发集美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厦集委办[2012]38号)等文件执行。
七、其它事项
1、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须是国民教育或普通教育学历、学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
2、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度春季)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人员在附件5查阅相关文件。
3、年龄、工作年限(工作经验)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7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4、户籍要求为集美的,不含在集的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
5、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集美区政府网站(http://www.jimei.gov.cn)和集美人事劳动保障信息网站(http://www.jmrl.gov.cn/)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6、符合条件的集美籍退役士兵参与报考的按厦门市集美区《关于印发现役立功受奖军人奖励办法的通知》(集府[2008]101号)文件实施加分,报考时须持民政局核准的《集美区立功受奖退役人员加分审批表》方具备加分资格。
7、招考过程中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招聘政策执行。
附件1:岗位信息表1.xls
附件2:报名联系人员信息表.xls
附件3:报名表.xls
附件4: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附件5: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度春季).doc
厦门市集美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附件:
附件1.xls
附件2.xls;
附件3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