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时间:2012年9月1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素质》,下午2:30—5:00考《专业素质》。
(四)笔试地点:笔试地点统一设在曲靖市城区学校。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五)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分《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总分为250分,《综合素质》占100分,《专业素质》占150分。《综合素质》主要考综合基础理论知识,复习资料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2012版)》;《专业素质》考所报专业类别的专业知识,复习用书自备,命题参照现行大中专院校教材。
(六)笔试成绩查询:9月17日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曲靖党建网》向社会公布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
http://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查询。也可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成绩。十一、笔试加分政策(仅限高校毕业生)
(一)报考曲靖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加分分值,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文件规定的政策予以加分;
(二)办理加分手续须提供的材料
1、革命烈士子女持《革命烈士证明书》、户口簿(须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经当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持县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户口簿(须证明与因公牺牲警察之间的关系)。
2、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聘用合同书》、经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3、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经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4、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聘用合同书》、经县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5、参加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凭《志愿服务证》(证上须有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6、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持《户口册》经就读高校前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县级公安部门、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7、符合优秀运动员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及奖章、奖牌、证书,并经省、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三)办理时限
报考人员在9月5日前到沾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逾期责任自负。县人才服务中心填报《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加分情况汇总表》(表三),于9月7日前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复审。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
十二、资格复审
(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即“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专业素质成绩》+笔试加分”,无加分的考生,“笔试加分”视为0分)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并依据招聘计划数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涉及到笔试成绩有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资格复审工作须认真组织、责任到人。
资 格复审是对照招聘岗位所需条件,查验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比对审核。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信息与岗位需求信息、网络报名信息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 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二)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确定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资格复审前一周内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同时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及《沾益县人事人才信息网》上公告。笔试成绩公布后,报考人员便可查询到自己是否为资格复审对象,请各位报考人员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能及时进行联络;若无法联系不能按时进行资格复审 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资格复审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
(四)2012年 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其资格复审、面试或拟录(聘)用资格。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五)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准考证》、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准考证》、有加分情况的需要出具加分证明材料、考生未就业保证书、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⑵其他学历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准考证》、加分证明材料、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报考人员书面的未就过业保证书及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招 聘有就业经历毕业生的:需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准考证》、加分证明材料、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退)证明书》或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考生未就业保证书、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及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 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若自行放弃资格复审,必须在资格复审开始一周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表四),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考人员不能按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放弃资格复审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书面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