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实行试用期制。引进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1、凡因自愿放弃、考核政审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职位时,该职位是否递补由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实际研究决定。
2、此次引进工作在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保密等部门和社会监督。在引进聘用过程中,坚持实行公开引聘条件、公开引进程序、公开考核结果的“三公开”制度。如有违纪行为发生,无论涉及引聘对象还是工作人员,按相关纪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原《玉屏侗族自治县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玉党办发〔2010〕6号)不再适用于2012年及以后的人才引进。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才引进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一:
《玉屏侗族自治县2012年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计划一览表(一)》附件二:
《玉屏侗族自治县2012年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计划一览表(二)》附件三:
《玉屏侗族自治县2012年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面向全国)》附件四:
《玉屏侗族自治县2012年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定向玉屏籍)》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才引进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