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2012年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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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及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等文件精神,实施“人才兴县、人才强县”发展战略,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用人机制,根据贵州 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发布2012 年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公开引进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县已成立2012年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引进聘用人数及条件
(一)引进单位及岗位
见附件一:《玉屏侗族自治县2012年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计划一览表(一)》
附件二:《玉屏侗族自治县2012年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计划一览表(二)》
(二)引进对象
(1)定向引进2008年以来玉屏籍“二本”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150人,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面向全国公开引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二本”及以上学历急需专业技术人才10人。
(三)玉屏籍系指:玉屏生源或2012年7月19日之前(不含7月19日)户籍已在玉屏的。
(四)以下人员不得作为引进对象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认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三、引进程序
(一)信息发布及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2年7月19日至7月25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本次引进一律实行现场方式报名,通过玉屏侗族自治县公众信息网站进行公告通知。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及学位证书、自荐材料、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照3张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能证明是玉屏籍的相关材料。
3、报名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红花路51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小会议室,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三:《玉屏侗族自治县2012年公开引进 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面向全国)》、附件四:《玉屏侗族自治县2012年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定向玉屏籍)》)。联系电话0856— 3222259。
4、报名费用: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考试考务费200元∕人。
(二)资格准入
1、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7月19日至7月26日止。
2、资格审查方式: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由领导小组确定进入笔试考核人员名单。
(三)考核形式及内容
1、考核形式:本次引进考核形式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总分值为100分。
面试总分值为100分。
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面试工作按本次人才引进面试工作方案进行。
2、考试内容
①、笔试内容
玉屏侗族自治县县情、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应专业知识。
②、面试内容
应聘职位相应的专业知识水平、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等。
3、考试程序安排
①、笔试时间:2012年7月29日8:30—11:00
②、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7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红花路51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小会议室。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凭考生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代领人《身份证》办理,视同考生本人自己领取。
③、面试准考证的领取见笔试成绩公告。
面试时间:8月2日
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后总分达到本次人才引进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入围体检。
(四)体检
体检必须在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 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0〕21号)等规定执行。根据职位招聘数,按公示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工作按照上述规定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五)政审考察
1、政审考察时间:另行公告。
2、政审考察方式及内容:由县领导小组组织政审考察小组通过审查学籍档案、现实表现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3、在政审考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认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6)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六)聘用
体检合格的,报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玉屏侗族自治县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不良反映的,按照专业相近的原则结合应聘人员求职意愿,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选择岗位。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县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按照黔人发〔2006〕4号文件规定为其办理相关聘用行文手续。
应聘人员需在合同签订前提供与人事档案有关材料原件,不能按时提交者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管理
1、对引进的人才实行聘用制管理。
2、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没有完成最低服务期限的,原则上不得办理调离玉屏或辞职手续。如个人要求调离玉屏或辞职的,须一次性缴纳违约金3万元,同时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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