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是省卫生厅直属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急救为一体的省级综合性医院,开设各种精神疾病诊治、各种药物及物质依赖(成瘾)治疗、精神病医学鉴定、司法鉴定和美沙酮门诊、睡眠障碍、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血液透析等临床业务,其中尤以精神卫生学科居省内领先水平。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我院已完成综合多学科的功能设置及人才队伍构建,拥有一批综合医疗学科专家和业务骨干,除能对各科常规病症进行诊疗外,已能独立完成如开胸手术、肝叶切除等大型手术治疗。新建综合门诊大楼即将竣工投入运行,64排CT、1.5核磁共振、血管造影机(大C臂)、进口彩超、大型全自动生化仪等大型医疗设备即将启用,大大提升了我院综合科软硬件配套水平。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理程序的通知》(黔人通〔2006〕200号)精神,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党的医药卫生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4、年龄18周岁以上(1994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5、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6、身体健康,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招聘具体职位及条件见《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位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2012年6月20至6月29日在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区1楼报名处(新添大道南段206号,逢节假日休息),联系电话(0851)6754459。
2、材料要求: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
(2)附件2《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整,附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3张);
(3)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获奖证书及能证明自己工作能力的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职位,单个职位报名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数达不到3:1比例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对该职位予以调整或取消。
由本人报名及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4、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考,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于2012年7月2至3日到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报名发票领取)。
(三)考试
考试在省卫生厅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技能考核。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拟招聘职位的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参考人员需同时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
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考核应聘人员的气质形象、表达沟通、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及拟应聘岗位的适应性等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
3、技能考核
进入面试人员均进行技能考核。
针对各职位特点,结合医院实际,从工作态度、专业水平、应急能力、带教水平、科研能力及合作能力等方面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业务技能考核。
技能考核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
4、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技能考核成绩组成,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30%,技能考核成绩占30%。
应试人员综合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的,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职位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和技能考核成绩之和高的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黔人发〔2005〕4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考察(考核)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拟录用资格: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在近三年的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5、截止2012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的其他情形。
如出现考察(考核)不合格的,根据应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环节。
(八)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进入公示环节后不再开展递补工作。
(九)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及录用手续。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报考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联系电话:0851-6754459
五、未尽事宜,由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商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
附件:1、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职位表22255.doc
2、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22253.doc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