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标准:
一)政治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具体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执行
二)学业条件:接收专业为临床医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药学,医疗技术,护理和生物工程,卫生事业管理类专业不在接收范围。接收对象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成绩总评良好以上。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的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委培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均不在选拔范围之内。
三)年龄和身体条件:男,年龄在24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以下,少数民族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年。身体条件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视力标准,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3
联系人:杨天铭
联系电话:13606010091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23号92674部队
邮编:36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