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优化卫生系统人才资源,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12年株洲市二医院招聘实施方案:
一、考试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综合考评,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组织与管理
成立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蒋会平 汤世晶
副组长:邓晓芝
成 员:费清文 王卫平 吴敬红 丁建华 易健 李康华 贺红宇 杨红鹰 陈友良 陈雅利潘露 孙逊
招聘工作由医院自主组织,考务工作,面试,业务技能操作由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及相关部门负责实施。医院纪委和监审科全程参与监督。
三、招聘职位:
详见《株洲市二医院2012年招聘计划》。见附件一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组织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26日至5 月12日(节假日及公休日不受理报名),上午8:30点至12点,下午3:00点至5点。
2.报名地点:株洲市二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731-28307061。
3.报名要求: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每名考生只允许填报1个职位,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六、考试时间:
医院人事科另行通知。
七、考试方法
1.此次公开招聘根据岗位不同的要求,采用笔试、面试和业务技能综合考核三种方式。
2.笔试、面试、业务技能考核由医院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医学类专业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他专业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
面试:政治品德、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团队精神,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业务技能考核:主要考核与报考岗位有关的业务技能操作,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
3、每个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比不得小于1:3,未达到此比例的原则上不得开考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因特殊情况需要招聘的岗位报院招聘领导小组可降低比例开考。
4、面试及技能操作考试详见《株洲市二医院2012年招聘面试及技能操作考试方案》
八、相关要求
1、在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考试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陪考、舞弊的,经查证属实取消报名资格和考试成绩。
2、院纪委及监审科对公开招聘考试全程参与监督。举报电话:0731-28307053。
九、招聘办法
1.报名资格审查由人事科完成;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笔试结束后由人事科将考试成绩按考生的报考志愿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列,将结果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株洲卫生人才网及医院宣传栏公布。
2.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名单,资格复审工作由人事科、监审科共同组织。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3、依复审结果参加面试及业务技能综合考核,面试和业务技能综合考核结束后,将笔试、面试及业务技能综合考核的总成绩排序,由医院人事科根据招聘职数确定拟聘用名单,并将拟录用名单在株洲卫生人才网及株洲市二医院宣传栏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人事科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录取为本院临聘人员(编外)。
4.此次招聘录用的人员属于临聘人员(编外),试用期半年,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5.此次招聘录用的人员,到株洲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
株洲市二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计划 | ||||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拟聘人数 | 所属资格条件 | 报考代码 |
1 | 临床医疗 | 4 | 临床医疗普通高校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临床医疗本科学历,年龄30岁以下(含30岁)。 | C1 |
2 | 急重症医学 | 2 | 临床医疗急救专业普通高校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临床医疗本科学历,年龄30岁以下(含30岁)。 | C2 |
3 | 胸外科 | 1 | 临床医疗普通高校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临床医疗本科学历,年龄30岁以下(含30岁)。 | C3 |
4 | 神经外科 | 1 | 临床医疗普通高校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临床医疗本科学历,年龄30岁以下(含30岁)。 | C4 |
5 | 普通外科 | 2 | 临床医疗普通高校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临床医疗本科学历,年龄30岁以下(含30岁)。 | C5 |
6 | 产科专业 | 2 | 临床医疗普通高校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有医师执业证、工作经验,普通高校临床医疗本科学历。 | C6 |
7 | 儿科 | 2 | 临床医疗、儿科专业普通高校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有医师执业证、普通高校临床医疗本科学历,年龄30岁以下(含30岁)。 | C7 |
8 | 眼科 | 1 | 眼科专业普通高校应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有医师执业证、普通高校临床医疗本科学历,年龄30岁以下(含30岁)。 | C8 |
9 | 口腔专业 | 1 | 口腔专业普通高校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口腔专业本科学历,年龄30岁以下(含30岁)。 | C9 |
10 | 疼痛康复科 | 1 | 应届全日制中医针灸推拿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普通高校临床医疗本科学历,年龄30岁以下(含30岁)。 | C10 |
11 | 放射诊断专业 | 1 | 影像专业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临床医疗本科学历,年龄30岁以下(含30岁)。 | C11 |
12 | 医学影像专业(B超) | 1 | 应届全日制影像专业本科或临床医疗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执业证、工作经验,普通高校影像专业本科或临床医疗本科学历,年龄35岁以下(含35岁)。 | C12 |
13 | 检验专业 | 1 | 检验专业普通高校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往届检验专业全日制本科生,年龄30岁以下。 | C13 |
14 | 同位素 | 1 | 检验专业普通高校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检验专业毕业生同时在二级甲等医院工作经验1年以上年龄30岁以下(含30岁)。 | C14 |
15 | 麻醉科专业 | 1 | 麻醉科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C15 |
16 | 临床护理 | 4 | 护理专业普通高校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C16 |
17 | 临床护理 | 4 | 西医护理专业2012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或2010、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护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同时具有护士执业证,有二甲以上综合医院工作经验。 | C17 |
18 | 临床护理 | 4 | 护理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证,地市级二甲以上综合医院工作经验1年以上,年龄33岁以下。 | C18 |
19 | 临床助产 | 2 | 全日制助产专业专科毕业生,其中往届须具有护士执业证、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有单独助产工作经验1-2年,年龄在30岁以下(含30岁) | C19 |
20 | 财务专业 | 1 | 2011、2012年届财会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C20 |
注:工作年限、出生年龄截止2012年5月31日止。 | ||||
株洲市二医院 | ||||
2012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