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绵人发[2008]18号)和《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绵人办[2008]192号),经绵阳市人社局、市卫生局批准,我院2012年将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4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2010年、2011年、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共计12名,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专业为以下范围:临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普外科、传染科、呼吸内科、心胸外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妇产科、乳腺外科、眼科、耳鼻咽喉科、肾病内科、内分泌科、血液科、肿瘤科、病理科、神经内科、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麻醉科学、药学、儿科学、放射介入、妇产科等。
(二)2010年、2011年、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班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共计1名,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专业为内科学。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班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于2010年、2011年、2012年取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共计10名,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专业为:临床医学、儿科学、麻醉科学。
(四)2010年、2011年、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班本科生17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其中:医学影像专业9名(放射2名、超声5名、心电2名)、儿科方向4名、麻醉科专业2名、医疗设备维修2名。
二、招聘其他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近三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任职资格及技能、身体等条件;
(四)、愿意在本院工作五年或以上;
(五)、无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考核和综合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考试分为专业科目考试和综合面试,采取量化计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的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绵阳四0四医院人力资源处(行政楼三楼)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4月28日-2012年5月15日
五、考试考核
采取专业科目考试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科目考试和综合面试成绩每科满分100分,在总成绩中按各占50%折合计算。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我院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我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报市人社局审批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
对考试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绵阳四0四医院网站,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考试成绩、拟聘岗位等,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七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我院按照政策规定给予办理审批、签订聘用合同、人事代理、上编、核定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
九、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我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有关上级部门、社会公众和考生的监督。
2、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由应聘人员承担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整个考试考核过程中,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强化回避制度和通讯工具管理制度等。
十、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四0四医院网发布。
十一、咨询电话:0816-2305891。
四川绵阳四O四医院2012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 |||||||||||||
招聘单位 | 招聘总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数 | 招聘条件 | 人员编制卡办理情况 | |||||||
学历 | 专业 | 学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资质) | 工作经历 | 其他 | ||||||
四川绵阳四O四医院 | 40 | 临床医(技)师 | 专业技术 | 12 | 全日制普教研究生及以上 | 临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普外科、传染科、呼吸内科、心胸外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妇产科、乳腺外科、眼科、耳鼻咽喉科、肾病内科、内分泌科、血液科、肿瘤科、病理科、神经内科、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药学、超声、放射、妇产、麻醉科、儿科等 | 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35岁以下 | 不限 | 不限 | 已办理 | |
1 | 内科学 | 博士 | 不限 | 40岁以下 | 中级以上 | 不限 | |||||||
住院医师 | 10 | 全日制普教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儿科学、麻醉科学等 | 学士 | 不限 | 30岁以下 | 不限 | 不限 | 2010年及以后取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 | ||||
放射专业医师 | 2 | 影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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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电专业医师 | 2 | ||||||||||||
超声专业医师 | 5 | ||||||||||||
儿科专业医师 | 4 | 儿科学 | |||||||||||
麻醉科专业医师 | 2 | 麻醉科学 | |||||||||||
医疗设备维修员 | 2 | 医疗器械工程、医疗器械制造与维修、医疗仪器维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