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高州市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茂名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茂府办 [2007]94号)规定,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州市卫生局决定公开招聘高州市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10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2012年公开招聘高州市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5月7日—2012年5月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报名地点:高州市人民医院5号楼7楼第二会议室(高州市西关路89号,联系电话:6682951、6664924)。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年龄18至35周岁(1977年5月6日至1994年5月6日期间出生);
5、报考者最高学历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表》上的专业一致。专业是否相符,请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要求
1、应聘者只允许填报一个职位;
2、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3、交验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应届毕业生要交验就业推荐表;
4、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5、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6、所有的证件都要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时提交;
7、应聘者须认真如实填写和仔细检查所填报的资料,如因资料不全、有误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应聘者承担,属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发放准考证
应聘者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其资格条件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由招聘单位通知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占总成绩70%)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考生所报考职位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时间:2012年5月12日9:00—11:00。
笔试地点:高州市第四中学。
(二)面试(占总成绩30%)
1、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操作。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进入面试最后名次同分的,则一同进入面试人员,不够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在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并由招聘单位向面试者发出书面通知。
面试人选凭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每人约10分钟。
3、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合成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人选的确定。
各职位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按招聘人数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考核人选。
(二)体检。对确定为考核的人选,由市卫生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经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医学职位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经过招聘规定程序,被确定聘用后,用人单位与其签订3年聘用合同,3年内须考取执业资格,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续聘,否则解除(终止)聘用合同。
凡被聘用的人员,工作满四年后才能申请调动,如不服从安排,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不签订工作合同及违反合同有关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新聘用人员的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兑现待遇。
十、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本次考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任何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查询电话: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668—6662847。
附:2012年公开招聘高州市人民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州市卫生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2012年招聘高州市人民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