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县人民医院简介:水城县人民医院成立于1956年,位于六盘水市双水新区,全院现有在职职工163人,其中卫技人员138人,副高级职称8人,中级职称48人,初级职称82人,为二级医院(正在创建二甲医院),属财政差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医改工作的阶段性安排,为深化我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水城县人民医院的人员结构,充实人才队伍,推进水城县医疗卫生事业的稳步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201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水城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4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市人通(2006)5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水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水府办发〔2010〕5号)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人民医院抽人组成,负责招聘的有关具体工作。
二、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 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综合知识问答、专业技能测试或专业知识问答)、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
201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水城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40名。(其中:西医临床医师13名,麻醉科医师1名,药剂师2名,影像医师1名,检验师2名,护理人员20名,医疗设备维修人员1名,详见《2012年公开招聘水城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2012年公开招聘水城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所列各岗位的学历、专业、专业资格、执业资格、年龄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及在职人员(水城县卫生系统正式职工不参加本次招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1994年3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6、身体健康。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详见《2012年公开招聘水城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2年4月21日至4月26日。
(二)报名地点: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考务费:100元/人。
(四)报名要求:考生凭毕业证书(有学位证书的同时提供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报名。已通过本次招聘所要求的专业资格考试 未取得相应资格证者,可凭相应资格考试成绩单报名。报名时考生需提供毕业证、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复印件各一份(证明交原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证件照片5张。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现场报名。报名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由考生自负。由他人代报名的,视同考生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情况,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2时才能开考,达不到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报名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因资格审查不严致使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进入考试环节的,由招聘单位承担责任,该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六、笔试
(一)考点设置
笔试地点:六盘水市第八中学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聘请人员统一命题、制卷、阅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人民医院有关人员负责考试考务工作。
(二)笔试范围和笔试时间
1、笔试范围:按临床医师、麻醉科医师、药剂师、影像医师、检验医师、护理人员、医疗设备维修人员七类实行分类笔试。临床医师、麻醉科医师、药剂师、影像医师、检验医师、护理人员六类考生考对应的三基知识,医疗设备维修类考生考医疗设备维护、维修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2012年4月28日上午9:00—11:30
3、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同时参加面试)。
5、笔试成绩2012年4月30日在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和水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同时通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
七、面试
面试时间:2012年5月5日
面试地点:面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须知》。
面试内容:临床医师、麻醉科医师、影像医师、检验医师、护理人员面试内容为综合知识问答和专业技能测试。药剂师、医疗设备维修人员面试内容为综合知识问答和专业知识问答。
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聘请有关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工作具体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人民医院抽人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知识问答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或专业知识问答占60%),面试成绩当场告知本人,并于2012年5月7日在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和水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总成绩。
笔试、面试完成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某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中笔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若笔试成绩也并列时,并列人员中专业技能测试或专业知识问答成绩高的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2012年5月7日在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和水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宜。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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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时间:2012年5月9日。
若有体检不合格的,在经面试后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末位总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中笔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若笔试成绩也并列时,并列人员中专业技能测试或专业知识问答成绩高的参加体检)。递补参加体检再有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2012年5月10日在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和水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结果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 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辞退、除名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6、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考察时间:2012年5月11日至5月18日。
十、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2012年5月21日在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或水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2012年5月31日前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一、纪律监督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五)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六)违反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对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招聘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实施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招聘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每个环节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给予处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方案由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城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水城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电话
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8—8935678
水城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858—6662490
水城县人民医院:0858—8936233
附件: 2012年公开招聘水城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