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6个共56人(详见《毕节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中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医疗卫生工作,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护理岗位身高在155CM以上)。
4、具有应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12月3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报考护理岗位需具有护士执业资格(护理岗位年龄要求见《职位表》)。
7、有工作单位者,须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市内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限制报考)
8.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职位表)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节市卫生局的监督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程序
建立招聘领导小组,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拟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建立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招聘公告将在毕节市政府网、毕节市人民医院网、毕节日报等媒体上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 4 月 9 日至 2012 年 4 月 13 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毕节市人民医院(原毕节地区医院)人事科(毕节市广惠路112号紧急救援中心9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②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④已婚人员报考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部门出具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⑤有工作单位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市内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限制报考)。
⑥报名费100元。
5、报名时,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及填写相关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并承担相应责任。
6、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在毕节市卫生局的指导下,由毕节市人民医院在统一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7、应聘人员一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可对该职位进行调整或取消。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各岗位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12 年 4 月 21 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领准考证时间:2012年4月18日至4月20日。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计划数与该岗位笔试人员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计划数与该岗位面试人员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毕节市人民医院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业务能力,学籍档案和户籍所在地办事处或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被开除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2012年8月15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6、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8、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随时取消录用资格。
9、在读的非2012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招考程序、考察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发生。
毕节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职位表 | |||||||
招 聘 单 位 名 称 | 职位 代码 | 职位 类别 | 职位简介 | 招考 人数 | 学历 | 专 业 | 其他报考条件 |
毕节市人民医院 | 01 | B | 临床护理 | 20 | 中专 | 护理、护理学 | 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年龄不超过28周岁。 |
02 | B | 临床护理 | 30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护理学 | 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年龄不超过30周岁。在三级综合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及以上,年龄放宽到35周岁。 | |
03 | B | 行政管理 | 2 | 本科及以上 | 文科类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 |
04 | B | 财会 | 2 | 本科及以上 | 会计学、金融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 | |
05 | B | 建筑规划 | 1 | 本科及以上 | 土木工程、建筑施工管理技术、土木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具有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经历。 | |
06 | B | 医事法规 | 1 | 本科及以上 | 医事法律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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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毕节市人民医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