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并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非社区)资格证书。
3.年龄50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5.招聘岗位要求及其它条件,详见《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医学人才岗位表》。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电话(0517-83663619)、邮件(jshasy@126.com)及现场相结合的形式,报名截止日期为5月20日。
2.根据条件,由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对应聘人员自荐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初步筛选,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参加面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二寸照片2张。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直接洽谈的方式进行。
2.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1.参加面试的人员由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在面试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在体检和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拟招聘岗位的要求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体检和面试合格人员进行递补。考察不合格情形参照《2011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第十五条执行。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核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进编手续,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及洽谈协议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 安 市 卫 生 局 80831677
淮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83671213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 83664600
本简章由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医学人才岗位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医学人才岗位表
招聘岗位 | 专业要求 | 职称要求 | 招聘人数 |
内科心血管医师 | 心血管科 | 副主任医师及以上 | 1 |
内科消化医师 | 消 化 | 副主任医师及以上 | 1 |
骨科医师 | 骨 科 | 副主任医师及以上 | 1 |
普外科医师 | 普外科 | 副主任医师及以上 | 2 |
脑外科医师 | 神经外科 | 副主任医师及以上 | 1 |
神经科医师 | 神经内科 | 副主任医师及以上 | 1 |
麻醉科科医师 | 麻醉科科 | 副主任医师及以上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