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妇幼保健院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江苏省淮安市妇幼保健院,为淮安市一所集保健、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改善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并报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9名。现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并通过国家英语六级。
3、硕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学位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
5、招聘岗位要求及其它条件(详见《淮安妇幼保健院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应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个人资料(复印件)送或寄至医院人事科(淮安市人民南路104号)报名,也可网上报名,将电子简历、证书的扫描件电子版一同发至人事科邮箱hasfybjyrsk@163.com)。联系电话:0517-83962515。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31日。
由医院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医院电话通知面试。面试须带全所有材料原件。
(二)面试
1、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如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职的匹配性等)、专业素质(岗位专业知识、职业能力倾向等)。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在体检和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体检和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考察不合格情形参照《2011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第十五条执行。
(四)公示
体检和考核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聘用及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后二年内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市卫生局80831677
淮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83671213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83966383
本简章由淮安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附件: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