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中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淮安市中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康复和养生保健为一体的国家三级中医医院。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在编)31名。现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淮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4. 身体健康。
5.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及其它要求(详见《淮安市中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取先投档后报名的方式进行,投档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31日。
2、根据招聘条件,由淮安市中医院对应聘人员自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由淮安市中医院根据应聘人员就读学校、研究方向、研究成果等综合情况进行初步筛选,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参加面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按通知要求时间到淮安市中医院(淮安市和平路3号)院办现场确认报名。联系电话:0517-83762751 80876009,电子邮箱:ha_zyyrs@126.com,联系人:郑洁。
(二)面试
1、考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人选确定:报考人员资格经过初步审查合格者即可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分批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额的,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不合格情形参照《2012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执行。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正式进编等相关手续。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我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或录用后二年内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者,解除相关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