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优质护理、改善护理服务的通知,要求持续改善护理服务态度,杜绝态度不热情、解释没耐心、服务不到位等现象。通知要求到2015年底,全国三级医院的各个病房都要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二级医院中,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占60%病房的地市级医院的比例不低于80%,县级医院不低于40%。同时,有条件的医院要积极在门(急)诊、手术室等非住院部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3月18日《京华时报》)
护士态度不热情,没耐心,或许符合大多数人的认识,此前就有媒体进行过多次有关护理工作满意度的调查,满意度亦不乐观。然而,在这些不满意的评价背后,我们尚需分清的是,有多少不满意是因为对医疗服务的整体不满而造成的,换言之,护士之所以得“差评”,有为整个医疗体系背黑锅的可能。
那么,提升护理的服务质量,远不是一纸通知要求改变态度就能解决的。护士的服务态度不够好,只是医疗体制弊病的一个体现,它和药价高、看病难一样,不能总停留在治标上,要想治本,就必须得推进医疗改革。
笔者认为,改变护理工作的现状,首先要破除“重医轻护”的思维。现代医疗对护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护理工作在病人的康复过程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在不少医院,护理仍然被认为是低端工作,被严重忽视。我国《护士条例》规定“护士配备标准是床位与护士的比例为1:0.4;医生与护士的比例为1:2。”。但在现实中,只有少数医院能达到这一标准,在很多医院甚至出现了医生比护士还多的局面。因为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不少优秀护士不愿在医院长期待下去,纷纷转行,这无疑扩大了护理人员的缺口,使得“重医轻护”现象进入恶性循环。破解“重医轻护”问题,就须从医疗资源配备的源头下手,在护士的培养、就业和医院的人员配备上予以政策性关照。只有在制度层面将护理视为医疗工作的重要部分,并出台刚性政策,才会让全社会重视护理工作。
此外,要想实现护理的好态度,就必须让护士更有尊严地工作,让其工作价值得到充分体现。囿于以药养医的现实,医疗机构都将利润的实现寄托在药价上,至于医护人员自身所付出的劳动,并没有得到应有的评价和回报。尴尬的现实就是,一个医术高明的医生,并不能直接通过自身的医术获得应有报酬,必须寄希望于开出的药品所附加的利润。同样的,对于护士而言,情况可能更糟糕,护理工作的细致要求,使其时刻处在高压之中,加班、熬夜是常态,然而,护理工作的价值常常被忽视,护士们的付出和回报存在着极大的不相称。因此,应适当提高护理工作的劳动报酬,这也是对护理工作的尊重。
在现实中,不排除一些护士的态度差源于自身工作作风问题,对此医院不能回避,应加强管理和教育。同时,造成护理工作难以令人满意这一局面的,更有客观存在于医疗体制中的弊病。唯有正视这些弊病,真正拿出改革的行动来,才能为一个个好护士的出现提供土壤,才能最终提高优质护理服务在各个医院的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