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海南省卫生厅发出《海南省医院护士岗位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从护理岗位设置、护士配置、绩效考核、职称晋升、岗位培训等方面对医院护士管理方式进行改革,将实行按需设岗,及时调整护理岗位护士配备,保证患者的安全。
根据《方案》,海南的医院护士管理将破除护士身份界限,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实现同工同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在护士配备方面,海南试点医院护理管理岗位和临床护理岗位的护士将占全院护士总数的95%以上。医院普通病房实际护床比不低于0.4:1,每名护士负责的患者平均不超过8个。重症监护病房护患比为2.5-3:1,新生儿监护病房护患比为1.5-1.8:1,其他危重病人多、工作量和护理风险较大的病房护患比例将达到0.6-0.8:1,并根据技术要求合理配置高层级护士。门(急)诊、手术室等部门根据门(急)诊量、治疗量、手术量等综合因素合理配置护士。
与此同时,《方案》要求,医院将制定护士人力紧急调配预案,建立机动护士人力资源库,根据不同科室床位使用率、危重患者比例、工作量等,及时调整临床护理岗位护士配备,提高管理效率,并保证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下临床护理人力的应急调配。
该《方案》还对护士的职称晋升、岗位培训等方面作了规定。
首批试点的医院为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海南省中医院、海南省农垦总医院、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三亚市人民医院、海南省农垦那大医院、儋州市人民医院、琼海市人民医院、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