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昨天颁布了《2012年上海市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其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作出硬性规定,普通病房实际护床比不低于0.4:1。
为保证临床护士配备,市卫生局作出了一系列量化指标,其中规定:临床护理岗位护士占全院护士比例不低于95%;普通病房实际护床比不低于0.4:1;每名护士平均负责的患者不超过8个;重症监护病房护患比为2.5-3:1;新生儿监护病房护患比为1.5-1.8:1。门(急)诊、手术室等部门根据门(出急)诊量、治疗量、手术量等综合因素合理配置护士。
据悉,本市各级医院已经制定护士人力紧急调配预案,遇有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时,保证护士的应急调配。而且护士排班必须充分兼顾临床需要,体现对患者的连续、全程、人性化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