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召开的2011年全国医疗管理工作会议提出,今年全国所有三级医院都要推行优质护理服务。
会议提出,今年将进一步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至少要在50%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使优质护理服务覆盖50%以上的病房;二级医院中,至少要有40%的地(市)级医院、20%的县级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到2011年年底,全国所有三级医院病房实际床位数与护士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0.4,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人。全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的公立医院要实施优质护理服务。
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在会上指出,实施优质护理服务一年来,群众的看病就医体验得到了改善。他认为不应该将护理收费低与实施优质护理工作对立起来。要在医改的政策环境下统筹考虑费用问题,考虑医疗服务的比价关系,实施优质护理服务与提高收费标准不能互为因果,只有扎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才能为提高护理收费标准提供条件。
马晓伟要求,今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要继续坚定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护理工作者应在为患者提供全程、全面、人性化的护理服务中实现自身的职业价值和社会价值。医院应加大护士配备数量和对临床一线的支持及保障力度,充分调动护士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