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护士执业注册说明
注册程序
(一)首次注册程序
1、统计制表。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的式样印制《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准备材料。护士执业注册申请者按提交材料要求备齐注册所需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交执业机构。
3、单位初核。各医疗卫生机构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核,并由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在《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上签署初核意见、盖章。
4、录入信息。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及配备了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的,自行录入护士注册信息;其他未购买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的医疗机构(如乡卫生院、个体医疗机构等)信息录入工作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5、交表送审。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单位符合注册条件者的注册材料及录入的注册信息统一逐级报送注册机关。
6、注册审核。首次注册机关组织对申请注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签署准予注册意见,按照规定制证、发证。
需要递交材料有: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A4纸);
2、红底两寸免冠照片3张;
3、健康体检表(市二院或山西和谐体检中心);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临床八个月的实习证明;
6、劳动合同书(两年以上);
7、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8、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基础学历和高级学历);
9、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0、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复印件。
备注:1、所有的复印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均使用B5纸,一式两份;
2、山西省外学校的需调学籍或电子档案;
3、所有表格均在太原市卫生局网下载服务中下载。
联系电话:0351-3587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