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存档材料包括:
1、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卫生局下发)
2、行政许可材料清单(卫生局下发)
3、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卫生局下发)
4、毕业证复印件(原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成绩单复印件(原件)
7、实习单位实习手册复印件(实习满8个月或实习证明)
8、聘用单位聘用证明(每人一份拟聘用证明,盖单位公章)
9、申请人健康证明(体检单)(卫生局下发)
二、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要填写完整,签字完整,加盖单位公章。
三、每个人的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后用装订夹夹好,装入档案局专职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上注明袋中所装材料总页数。
四、所有复印材料使用A4纸。
五、注册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电子打印,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