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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巢湖市规范医疗机构护理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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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卫生部要求各医疗机构取消不必要的护理书写,简化护理文书,逐步实现“把时间还给护士,把护士还给病人”,提高患者对护理服务的满意度。5月上旬,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制定了《巢湖市护理文书书写要求》,并下发给各县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机构;在全省率先启动了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工作。
  据了解,护理文件是病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入院病人护理过程的原始记录,主要由体温表、医嘱单、手术及生活护理记录、健康教育记录单等组成,对了解患者病情、协助诊断、决定治疗起重要作用。3月初,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正式施行后,护理文书书写问题再次成为医疗界人士关注的热点。根据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安徽省护理文书书写要求》文件精神,5月10日,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制定了《巢湖市护理文书书写要求》,并下发给各县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机构。根据书写要求,护理文件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标点符号应用正确;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横线画在错字上(记录者本人用蓝黑墨水笔画双横线,修改者用红色墨水笔画双横线),然后更正,不得采取刮、粘、涂、贴等方法掩盖或抹去原来的字迹;护理文件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记录者须签全名。实习、进修与未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护士书写的护理文件,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指定的合法护士即时审阅,其修改意见及签名用红色墨水笔书写等。
  目前,县以上医疗机构的医疗工作人员已经完成了护理文书书写要求的相关培训工作,市直医疗机构已启动这项工作。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说,完全规范地执行新标准还需要一个过程,但是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后,将对简化护理书写程序、提高护理服务满意度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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