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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印发《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将于2010年3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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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历书写应当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要工整,字迹应清晰。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2月4日,卫生部印发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共计38条,将于2010年3月1日实施。
  病历规范了,“天书”病历和“代码”病历能不能完全消失?一些医院已经进入无纸化办公时代,清清楚楚的电子方会不会也因此消失?代签能否做到医患皆大欢喜?一时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焦点。
  病人:期待病历回归“平民化”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涉及记录患者就诊的全过程,全面规范了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时间、项目、内容等各方面,并详细规定了书写用笔、字迹颜色、使用语言等细节。同时,要求“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近日,记者在市内几家大医院随机采访了几位门诊患者。拿到病历,是否会仔细查看内容,能不能看懂?面对这一问题,40%的受访者表示会翻看一下,但看不太懂,因为病历字迹太潦草。一位姓李的患者表示,看病主要还是听大夫讲,“这病历上的东西就是医生的一个记录。”
  也有患者表示出诊室后会仔细看病历内容,主要看内容跟大夫的诊断及处方是否一致。还有一位患者表示压根儿不看病历内容,“反正那些字模样太怪,看了也白看。”
  记者翻看了几本病历,发现有的字迹工整、清楚;有的寥寥二十几个字,能认出的仅有三四个,这应该就是不少患者所称的“天书”了。对于《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大约一半受访者已经通过媒体了解到这部新规颁布,并对这样一个新变化拍手叫好。
   61岁的赵大爷在接受采访时说,几年前,他突生急病住院了,出院后要接受输液治疗。老伴腿脚不便,子女给人打工抽不出工夫,他就想自己买药在家打。可一 看医生开的处方,他一下傻眼了,这字歪歪扭扭看不明白不说,上面的一些药还是字母与数字的“结合体”。他试探着向医生询问都有哪些药,对方的回答很简单, “什么也不用问,你拿病历上药局,他们都认识!”
  面对如此深奥的“天书文字”,他感叹自己只是个“凡人”,开药去吧!
  电子处方:小葱拌豆腐——一清二白
  随着时代的发展,无纸化办公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单位所采纳,同样,简便、快捷的电子处方也在一些医院应运而生。对于电子处方,许多患者表示,这个看得清楚直观,比深奥难懂的“天书病历”强多了。 
  记者采访了几家医院的医生,大多数医生表示,已经知道《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出台。“其实去年咱们省就已经有这方面的规定,我们医院多次组织医生学习。”某医院外科王医生说,几年前,单位就曾组织医务人员针对自己的书写找出差距,并进行了相关培训。 
  “我们也承认,还有些门诊的病历患者看不太懂。”该医生表示,医生主观上都想把病历写清楚。门诊患者流量太大,医生为了节省时间,字写得比较草。当然,也有一些医生使用简称或代码表达某些医学术语、药名,患者看不懂,客观上让患者无法外出购药。
  采访中记者看到,我市部分医院用上了电子处方,开药时打印得清清楚楚,患者对于使用的药品一目了然。从一定意义上看,电子处方已经被一大部分患者及家属所接受,相信这种“小葱拌豆腐”不会随着病历规范化而消失。
  先救人责无旁贷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明确规定: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各大医院许多医疗活动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尤其是手术,患者家属必须先同医院签署知情同意书。
   “对医生来说,救死扶伤是第一要责。”我市某医院一位主任医师张大夫对此规定连连“叫好”。他说这种情况其实经常遇到,特别是被120送来的“三无” (无身份证、无亲属、无住址)病例,病情极度危急、需要马上动手术,却又找不到家属,医院便会启动应急程序:由科室负责人向上级汇报,由主管院长签字动手 术。 
  这一规定体现了人文关怀,一方面危重病人能得到及时抢救治疗,另一方面医院也将“有章可循”,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医疗纠纷。
  采访中,一些市民也对此表示支持。正在输液的于先生认为,如果自己遇到突发情况(如重大车祸等),一时找不到家属,“当然希望医院及时救治,不要因为没有签字而耽误。”
  一位候诊的吴先生告诉记者,“重伤号那是分秒必争,可能早一秒钟手术,这人就得救了,晚了就没命了。医生一时找不到家属,肯定不敢私自下决定,有人签字会减少他们的顾虑,救治没有‘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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