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的“拳头”---从“罢工”事件看来
事件一:(来源:文摘报)2004年7月29日早上,北京同仁医院急诊科的值班护士集体拒绝工作。护士“拒绝工作”和“薪金结构调整”有直接关系。
结果:经医院领导协调,9点30分才重新回到工作岗位。
事件二:(来源:大洋网)
2009年10月29日,武汉市汉南区人民医院十余名值班护士集体“罢工”,不给患者输液,要求医院涨工资。该院员工平均工资在1600元左右,护士在1300元左右。结果:近百名住院患者集体“晾”了3个小时后得到治疗;卫生部门已经就此事开展调查,带头“罢工”的护士将被停职,其余参与人员也将接受相关教育;医院负责人表示将重新调整分配制度,尽量做到让职工满意。
【点评】:这是我从网络上能搜索到的两个国内护士罢工事件,这两起事件的起因都是因为“薪水”太低。从现象看本质,中国护士出此“罢工”下策的根本原因在于护士劳动状况受到严重“剥削”:
一、人力“剥削”:
1、克扣人力配置:大部分医院护理人员未能按编制的规定配置,有的医院护士与床位比不足1:0.25。甚至有的医院为减少经济支出,裁员的首先是护士,使原本数量已经不足的护理人员更显奇缺。我国每千人口只有一名护士的窘境,在全世界排名倒数第三。我国的医护比例也严重失调,2003年为1:0.68(1952年为1:2.28)(资料来源:2001-2002年《西太平洋地区卫生资源报告》及《世界护理的现状、不足及预测》)。而香港地区、日本、泰国、德国、英国等国的医护比例为1:4以上;芬兰、挪威、加拿大等国家医护比1:6以上。 这种状况的结果是:面对病人护理需求的日益增强,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势必使护士超负荷工作,工作风险剧增,精神压力巨大。
2、滥用护士人力:2006年底,湖北省卫生厅对全省医疗机构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临床护士平均每天要从事104项工作,但其中有1/4的工作为非护理专业内容。据调查,约有74.3%的医院大部分护理工作由患者家属承担,另有2.3%的医院由患者雇人完成护理工作。 目前不少医院诸如保洁、催账、电脑录入、陪检、拿药还都压在护士身上,护士常常忙得团团转,病人却没有得到专业的护理。 “把时间还给护士,把护士还给病人”成为虚空的口号。
二、经济“剥削”:护士工作环境差、待遇低、医护不能平等使用的现象较为突出,医院为降低人力成本,大量削减护士的岗位和编制,大量使用招聘护士,在录用和辞退上随意性很大,不能享受与正式在编人员的同等待遇和福利,不能享受医疗、养老等保险,同工不同酬,工作量甚至超过正式职工;护理人员不能享有与医生同等的职业权益、福利待遇的保障,工作压力大,得不到应有的尊重,这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了护理队伍的稳定和整体素质。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曾表示,我国有20%的护士因经济原因离开工作岗位。“你可以去看看,一个ICU护士的收入如果按照小时计算,比一个保姆的收入还低!”他指出,在急诊室、ICU、手术室工作的护士经常超负荷工作,其工作强度和技术含量远远比保姆高,但得不到合理回报。“现在医院一谈到控制成本,就转嫁到缩减护士(薪水)身上。这是不对的。”对这司空见惯的现象,廖新波副厅长指出作为行政管理机构,卫生部门只能呼吁医院解决这一问题,并建议护士在遭受严重不公待遇时,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维护自身权益。这样的呼吁和建议,在充满期待和希望中也有路漫漫兮的感受。
三、人文“剥削”:一个人的精神世界有三大支柱:科学、艺术、人文。人文集中体现是:重视人,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在强调“以人为本”的当今,护士在付出天使心的同时却得不到应有的社会关爱和价值体现。在社会氛围里人们较少关注护士的功绩,较少关注护士的职业价值;社会地位低,护士为病人付出的辛勤劳动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承认,工资及福利待遇相对较低,晋升及继续深造的机会较少,护士的贡献未被社会完全承认,甚至有传媒的不符合事实的报道,更严重伤害了护士工作的积极性。在百度新闻搜索关键词“护士挨打”相关新闻约2,510篇,搜索关键词“护士受伤”相关新闻约69,300篇,这个数据也许并不能足以说明护士的工作环境恶劣,而在现实中,患者对医生有意见却不敢得罪医生的时候,护士就是那个最先倒霉的人,成为“出气筒”便是见惯不惊的了!如果不能压下患者的火,领导还责怪护士没有能力,而事实上,很多人包括患者都明白有些事与护士根本没有直接关系。技术性工作再精准也不可能做得万无一失,有报道某医院向患者做出公开承诺:静脉输液穿刺一次成功,做不到者当场退还患者输液费5元。于是我们就看到了这样的场景:静脉输液一针下去未见回血,扎针的护士立刻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5元钱,当场递给患者,并一再道歉取得患者的谅解。谁都知道,每一个专家的成长中无不包含着失败的历程,都能理解医生的误诊,设计的缺陷,过程的不完美,为什么要苛求护士的操作十全十美呢?医院如此制造“和谐”热点,哗众取宠真是一大怪状!护士是风箱里两头受气的老鼠,这样的人文环境吹跨了护士的精神世界,把自己终身从事的护士职业看作具有“耻辱感”的报道,大家还记忆犹新吧!
从法律上看,我国公民有罢工的权利,但是这种权利的行使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不能任意进行。所以我们能够想象,带头“罢工”的护士会受到处罚,也许某些人还会振振有词,拍手称快。但是护士受到的人力、经济和人文“剥削”三座大山不能合理移除,“罢工”还会不会在某时某地再次发生呢?有个博客中写道:我们也有拳头! “罢工”这样伤痕累累的拳头还是越少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