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河北石家庄市第一医院向患者承诺:“静脉输液穿刺一次成功,做不到当场还患者输液费5元。”此举引发了社会的热议。
应该说,医院承诺“一针见血”,出发点是好的,也赢得一些患者的好评。但是,从医学规律来看,一次穿刺不成功,原因很复杂。有的是因为护士基本
功不到位,有的则是因为患者自身体质特殊。例如,婴幼儿、老年人、休克病人、肥胖病人等,即便护士的基本功再好,一次穿刺也有可能失败。如果把责任一股脑
推给护士,显然有失公平。尽管承诺无错,但不可推广。否则,“无效
退款”、“一次根治”之类的荒唐口号就会层出不穷,这将给医学发展带来很多负效应。
我国神经外科专家王忠诚院士在获得国家最高科技奖时曾说:“我要感谢我的病人。因为有了病人和病人家属齐心协力的合作,共同向疾病发
起挑战,我们才能创造一个又一个生命奇迹。”这说明,临床医学是一门探索科学,而探索就意味着可能走弯路,走错路,有成功,也有失败。只要有探索,就不可
避免地存在着失误的可能性,因此不能苛求医护人员完美无缺,万无一失。如果片面强调“一次成功”,就容易让患者产生过高的期望值,这显然不符合客观规律。
医学家张孝骞曾说过,病情就像人的面孔一样,没有两个是绝对相同的。的确,人的疾病受遗传、环境和社会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而千差万别。由于存在个体差异性,同一个医生治疗同一类疾病的
患者,有的疗效很好,有的疗效却并不好,也有的无效甚至死亡。其中原因很难说清,但并不都是差错或事故,这就是医学的特殊性。无论技艺多高的名医,都是踏
着病人的鲜血成长起来的,所谓“越过尸山成名医”。事实上,永不失误,只能是医生的至高追求。这就如同警察破案,难免有抓错嫌疑人的时候,要求一抓就准,
显然不可能。
其实,一针见血固然可敬,一针不见血也无可厚非。医学不是营销,医院也不是商场。如果医院动辄承诺退款,显然是对医患关系的误读,既不利于医患
之间相互理解,还有可能为医患纠纷埋下隐患。无论在哪个国家,医生的职责都是拯救生命、维护健康,而不是靠治病赚钱。假如把医生的行为与金钱挂钩,或者把
医患关系理解为消费关系,就等于把“人与人的故事”异化为“病与钱的交易”。这样,患者就会把看病当成“花钱买服务”,而不再把医生视为同一战壕的战友,
从而导致医患关系金钱化。一旦发生医疗意外,患者就会像消费者维权一样,开出“天价”赔偿。如此一来,医生为了避免发生纠纷,自然会“过度防卫”,不求有
功,但求无过,不愿冒风险抢救病人,也不再敢挑战“生命禁区”。从长远看,既损害病人利益,也影响医学进步。
医学发展有其特殊规律,不能盲目照搬或套用其他领域的做法。例如,我国法律中有一条“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通俗地讲,患者如果要起诉
医生,医生必须自己搜集证据证明清白,否则就难辞其咎,这就是所谓的“有罪推定”。
司法解释认为,医生处于医学知识上的绝对优势地位,所以要求医生来举证,有利于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事实上,这一规定加剧了“过度检查”,病人一进医院,
该不该做的检查都做。医生虽然留下了免责证据,但国家医疗费用不断攀升,医患关系日趋恶化。鉴于这一教训,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第三次审议《侵权责任法(草
案)》时,建议删除这一规定。这是对医学规律的尊重,也是理性与常识的回归。
人是世界上最复杂的机器,医学永远在探索中前行。因此,尊重医学规律,尊重人的价值,提倡医患之间互相理解,这是任何时候都不能背弃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