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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医院关于护士长敲诈勒索的说明回复

来源:华商网  作者:

  10月12日,一位网友发帖《关于陕西省人民医院神经内科护士长敲诈勒索的问题》,反映患者田雪芹在陕西省人民医院神经内科住院治疗期间,遭护士长敲诈勒索。

   该网友称,周至县集贤镇田雪芹患有“蛛网膜下腔出血”,9月4日住进陕西省人民医院神经内科治疗,手术期间交清了所有医疗费用。但神经内科护士长继续向 田雪芹丈夫催要手术费,并告诉其家人说还不清药费不能出院。9月19日,下午院方送来的结算清单上面显示田雪芹预交款还结余177.64元(下附省人民元 结算清单)。既然已经交清了药费,就不该存在欠费之说。然而此后,护士长又几次催要手术费2.8万元。没有来由的“欠费”,让田雪芹一家不知所措。

   10月15日,陕西省人民医院给华商网发来“陕西省人民医院关于患者投诉情况的说明和答复”,就该名网友反应的问题做出回应。回应指出,网友反映问题与 事实不符。田雪芹来院治疗经查还有脑动脉瘤破裂,医院本着“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的立场,在患者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主管医生充分相信了患者家属的 承诺,给患者实施了手术。术后多名护士及护士长多次在病房当着其他患者的面(患者住五人间,其他四个床位均住有患者)与患者家属沟通,督促患者家属补交所 欠的费用,所欠29520.74元再未补交。催费完全是在公开透明的情况下进行,根本不存在护士长私自勒索患者的情况。

  原文如下:

  陕西省人民医院关于患者投诉情况的说明和答复

  华商网:

  贵网转来患者田雪芹的信函,我们看后觉得与事实不符,通过认真调查,现将事实真相说明如下:

   田雪芹、女、54岁,陕西省周至县人,于2009年9月4日以头痛8天之主诉收住我院神经内科。患者于入院前正做家务时突然出现剧烈的头痛、恶心、呕 吐,当地医院诊断为“蛛网膜下腔出血”,因头痛无明显缓解特转入我院神经内科,入院诊断后医嘱已告病重,为了查找病因为患者做了“脑血管造影”,结果证实 患者出血原因为脑动脉瘤破裂所致。因脑动脉瘤可反复破裂出血,而出血可导致患者瘫痪、失语、抽搐、昏迷直至死亡,因此告知患者家属(丈夫),建议进行脑动 脉瘤填塞介入治疗,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表示愿意接受介入手术治疗。

  患者分次给医院缴纳住院费用总计40700元,介入手术前已花费 11888.84元,主管医生告知患者的丈夫:介入治疗费用将依据填塞材料多少而决定,大约需要花费6至8万元,希望患者尽快筹集不足的费用,家属表示同 意手术并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认可,同时反复强调筹资需要时间,希望医生不要因为资金暂未到位而耽误患者的治疗,并再三表示绝不会欠费。

   蛛网膜下腔出血是脑血管病的一种临床类型,临床表现为突然出现剧烈的头痛、恶心、呕吐,部分患者可出现抽搐、瘫痪、失语、昏迷,还可出现坐骨神经痛、脑积 水、痴呆等,严重的还可导致死亡。根据文献资料显示:动脉瘤随时都有再次破裂的可能,60%的患者复发时间在2周内。第一次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率为 30%,第二次为30%--60%,第三次几乎为100%。,考虑到危及患者生命安全的病因尚未解除,随时都有再次破裂的可能,因此本着“救死扶伤,实行 人道主义”的立场,在患者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主管医生充分相信了患者家属的承诺,给患者实施了动脉瘤填塞介入手术,术中置入弹簧圈5个,手术总费用 56133.94元,加上术前所做的检查治疗费用11888.84和术后住院治疗费2197.96元,患者住院总花费合计70220.74元,减去患者已 交费用40700元,患者实际欠费29520.74元。手术取得了成功,再次出血的危险解除了,从而挽救了患者的生命。

  由于患者所欠费 用迟迟未交给医院财务,术后多名护士及护士长多次在病房当着其他患者的面(患者住五人间,其他四个床位均住有患者)与患者家属沟通,督促患者家属补交所欠 的费用,所欠29520.74元再未补交。催费完全是在公开透明的情况下进行,根本不存在护士长私自勒索患者的情况。何况,动脉瘤填塞术究竟应该花多少钱 是有标准的。

  让我们不解的是,患者在未补交费用的情况下于术后第6天得知已能出院时,在未向医院及科室任何医护人员打招呼及未结清费用的情况下,带走了自己所有物品私自离院。这一点也可以从患者给贵报的信件中得到证实。

   住院期间患者丈夫多次找神经内科护士长要求减免费用,甚至提出私下给护士长一些钱,把欠费让护士长给其免掉等不良要求,遭到护士长的拒绝。手术结束后, 主班护士和护士长当着患者丈夫的面让其查看了详细的手术、材料等费用清单。因此,患者家属对他们的花费是十分清楚的,并完全清楚欠医院费用的事实。

   出院后第3 天(2009-9-25)患者家属在华商网等媒体发布对神经内科护士长恶意诽谤和人身攻击。让我们更加不能理解的是,在大量欠费的情况下,9月30日上午 9点半左右,患者儿子等一行3人来到医院,在神经内科的办公区域大吵大闹,要求医院减免所欠29520.74元费用,为其办理结账手续,以便进行新合疗报 销。在患者家属不理智的情况下,护士长仍将其让到办公室给其做了耐心解释。更加令人气愤的是,在患者家属要求未能满足的情况下,患者儿子在另外2位男性的 帮助下,右手掐住护士长的脖子,被护士长挣脱后,又挥拳击打护士长头部未遂,第三拳打到面部,至护士长短暂意识丧失、耳鸣、头痛、恶心,颜面部软组织挫 伤,另一人迅速堵住已关闭的办公室房门,欲再行暴力逼迫护士长就范,一个弱女子面对三个壮汉,在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只得说结账也要给护士安排 一下,他们才将房门打开,护士长跑出办公室后呼救。行凶者当即逃离,其后被红缨路派出所传唤,此案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处理中。

  陕西省 人民医院历来奉行“患者第一”的理念,遵循“允德允能,弘医弘道”的医院精神。我们认为,在患者田雪芹生命处在垂危的时刻,作为医务工作者,我们在患者病 情严重,手术费用缺口很大的情况下,垫费为其做了介入手术,挽救了其垂危生命以康复出院,很好地践行了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但是医护人员非但没有得到 尊重,在患者家属的非法无理要求得不到满足后,反遭患者田雪芹及其家属蓄意的暴力胁迫、人身伤害和颠倒黑白诬告陷害!这些不法行为严重违背了做人的起码良 知!使正常履职的医务人员的身心得到极大地伤害,令广大医务人员感到寒心!

  任何一位公民都有遵纪守法的义务,田雪芹所欠下的费用也是国 家财产的一部分!田雪芹的家属不惜采取暴力胁迫、颠倒黑白、混淆视听的办法以达到侵吞国家财产的目的,其行为是为人所不齿的,所欠费用是应该归还给国家 的。至今田雪芹所欠费用仍未给医院补交,我院正积极准备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

  陕西省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