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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入院50分钟死亡引纠纷

来源:中山商报  作者: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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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7日,东升医院发生一起医疗纠纷,一患者因为腿脚无力不能走路,送到医院3分钟口吐白沫,经抢救50分钟后死亡。死者亲朋因此围堵医院大门,并砸了医院急诊室。


现场:急诊室玻璃被砸碎
    7 月17日上午10时左右,记者赶到东升医院,这里看起来已经平静了,但仍然可以看到大门口原本是让患者休息的椅子上,坐的都是穿制服的治安员。据现场群众 介绍,一两个小时前,这些椅子被死者亲友搬过来横在大门口,至少有三四十个人围坐在椅子上,不让任何人进入,医院工作人员上班都得走后面的小门。
    医院急诊室的窗户玻璃都被砸碎了,虽然地面已经清理干净,但窗户上的大窟窿还是让刚刚进来看病的人都相互打探:“这里怎么了?”此外,还有一台电脑显示器和键盘被砸坏。
    据 东升医院医务科负责人介绍,患者是7月16日上午死亡的。经过医院做工作,到当日下午1点多钟,死者家属同意殡仪馆来车运走了遗体。但下午死者亲朋好友逐 渐在医院聚集,估计有20多人。医院领导出面,把主要亲属请到一个安静的地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第二天由市卫生局出面主持未尽事项。此后,死者家属要 医院负责安排好他们几十个亲友的食宿,医院拒绝了。
    该负责人说,这就惹恼了死者家属。他们砸窗户、摔电脑的时间是在7月16日晚上7时55分左右。而到7月17日凌晨1时许,他们把医院大门堵上了。直到9时左右,政府出面邀约医院领导和死者亲属一起到坦背协商处理,人群才离开。


案情:抢救50分钟后死亡
    死者叫彭明强,湖南人,34岁。其妻子谭小忠承认是她带头砸的窗户玻璃和电脑,“他们不给我解决问题,我就要把医院砸了。”
    据 谭小忠讲,她老公彭明强觉得腿脚无力,站不起来,于是她就用摩托车带他到医院看病,时间是7月16日上午8时20分左右。到医院时,彭明强不能走路,谭小 忠要求用一个轮椅。院方说要200元押金。谭小忠说自己只有100元钱,医院说“也行”,于是把轮椅给了他们。
    当谭小忠推着老公进入急诊 室时,她看见前面还有两个病人,就在后面排着。等到他们看病时,医生问是怎么回事,回答是四肢无力,没法站立和走路。医生又问,以前有没有过低钾血症,谭 小忠回答“有”。医生就说很可能就是低钾血症。谭小忠说:“你不能就这样说,你还是要给检查一下。”于是,医护人员就把病人推进抢救室。
    在抢救室,医生叫护士给病人抽血化验,他则继续向谭小忠了解病情。从中得知,病人已经完全不能站立了,而且在来医院的路上还从摩托车上摔下来两次。医生就说:“这个病看来比较严重了,需要住院治疗。”说完医生就出去了。
    这时,彭明强说“我心里不舒服,你给我打的什么针呀?”护士回答:“没有打针,在抽血化验。”谭小忠看见老公口中在吐白沫,就马上叫医生。
    医生过来安排救治工作,但患者情况很不好。后来,当中医院的医生赶到时,说是病人已经死了。这期间有50分钟的时间。谭小忠认为,医院不积极抢救,耽误了时间,所以要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焦点:该案有四个主要争议点
围绕该起案件,医患双方在许多方面产生了分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争议一:低钾血症,会不会死人?
    谭小忠认为,这不是一个能死人的病。以前病人得了这个病,都是到医院买点中药吃了就好了。这次却死在医院里,肯定是医院出了错误。
    但彭明强的接诊医生徐洛邦不这样认为,他拿出一本《内科学》指给记者看,上面写着:低钾血症“严重者,特别当血钾急骤下降时,可因膈、呼吸肌麻痹而致呼吸困难,甚至窒息。”

争议二:医院有否及时抢救?
    谭小忠的一个同伴对记者说,他询问过他的医生朋友,这个朋友告诉他,对于低钾血症患者不能轻易抽血,除非有相应的抢救措施。而东升医院显然没有这样做。
    徐洛邦则否认有这样的规定。他说,要确诊病人是不是患有低钾血症,必须抽血化验。而且,从病人进院到发生紧急情况,不过两三分钟的时间,医院还来不及用任何药物。而在病人病情危急时,他已经尽力做了抢救工作。虽然抢救没有成功,但患者的死亡与医院无关。

争议三:到底该不该转院?
    谭小忠说,当病人病情危急时,医生被吓着了,不知如何处理。当时她跪着求医生转院,但是,医生没有理她。
    徐洛邦否认自己慌乱耽误了救治。他说:“我从事急诊工作10年了,什么病没见过 ?”记者在东升医院的 “中高级职称医务人员一览表”中看见对徐洛邦的介绍:“主治医师。专长:长期从事急门诊医疗工作,擅长于急诊急救以及中西医结合诊治疾病。”
    徐 洛邦告诉记者,作为一个医生,当时最要紧的是维持并延续病人的呼吸,因此要一刻不能停顿地给病人压胸,所以根本不可能有时间打电话。还有,要对病人转院, 必须要使其病情维持一种稳定状态才可能。而且,当后来徐洛邦腾出手把压胸的工作交给护士后,马上给市人民医院打了电话。市人民医院称,现在没有车。征得谭 小忠同意,徐洛邦联系了市中医院。
    徐洛邦给记者算了一个细账,他接手诊治病人时,习惯性地看了一下墙上的钟,指示的时间是8时57分。他 宣布放弃抢救、病人死亡的时间是9时40分,整个时间只有43分钟,而在抢救室处置的时间估计就有40分钟。在这个时间内,他安排了化验和监护,进行了必 要的抢救工作,打电话到120找人民医院和中医院,中医院的医生赶到病房的时间是9时38分。这能耽误什么时间?

争议四:50分钟内,医院做了什么?
    谭小忠认为,这50分钟就是医院耽误的时间,并直接导致患者死亡。
    徐 洛邦则认为,就按病人亲属说的50分钟计算,这50分钟正是他全力救治的时间。徐洛邦告诉记者,当他在抢救室安排护士化验后,还口嘱护士用留置针打静脉, 输了一瓶林格液,这是一种平衡液。还让护士做吸氧和心电监护工作。过后,他就按正规流程到外屋的电脑上开正式处方。被谭小忠的惊叫声唤回来后,他发现病人 呼吸困难,脸色发紫,便马上插气管,保证病人的呼吸通畅。但是,病人气息一直很弱、很慢,看心电图已经是心律失常了,但他还是一直在做胸压工作。

处理:目前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7 月17日,市卫生局、东升镇教科文卫办、东升医院领导和死者亲属一起在坦背协商如何处理后续问题。东升医院的意见是,先确定责任,再讨论处理办法。东升医 院院长王尤洪向记者介绍了他们提供的三种确定责任的方式:由省里的专家组织尸检,弄清楚死亡的直接原因;或者组织医疗专家对整个治疗抢救过程进行论证;或 者由死者家属直接诉诸法律程序。
    谭小忠不同意这些做法,她认为:“人是在医院里出了事,医院就得负责。”她提出的赔偿条件是:按死者目前的收入计算到60岁,给予现金赔偿;死者留下一个9岁的女儿和一个3岁的儿子,医院要负责抚养到18岁;死者的父母和岳父母,要由医院负责赡养到死亡。
    截止记者发稿时,双方仍未就此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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