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时间:2009年7月6日至7月17日(期间节假日照常发放)。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
发放地点: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二楼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审核发证窗口12号窗口。
发放办法:
1、个人领取:本年度合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或成绩单)到以上指定窗口领取证书以及报名发证登记表。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代领人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2、单位统一领取:各有关单位凭单位出具的证明(证明中需列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级别,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指定窗口领取证书和报名发证登记表(请先将名单传真到83777170并预留联系电话,待证书准备好后通知领取)。
注:报名发证登记表领取后需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切勿遗失。
注意事项:
1、证书整理过程中发现以下考生证书未下发:
黄敏淑(宝安区西乡人民医院),请以上考生补交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照片2张,以便及时制证。
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